一级资质标准
21.1.1 企业资产
(1)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。 (2)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。
21.1.2 企业主要人员(1)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。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结 构、机械、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,且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、油漆工、起重信 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。
21.1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钢结构高度 80 米以上;
(2)钢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; 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0 米以上; (4)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; (5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 5000 吨以上。
21.1.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:
(1)切割设备(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 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)3 台;
(2)制孔设备(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 50mm 以上摇臂钻床等)3 台;
(3)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 2 台;
(4)超声波探伤仪、漆膜测厚仪(干湿膜)等质 量检测设备齐全。
二级资质标准
21.2.1 企业资产
(1)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。
(2)厂房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。
21.2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结构、机械、焊接等专业中级 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,且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、油漆工、起重信 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。
21.2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钢结构高度 50 米以上的建筑物; (2)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物; 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30 米以上; (4)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; (5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 2000 吨以上。
21.2.4 技术装备
具有下列机械设备: (1)切割设备(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
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)1 台; (2)制孔设备(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
50mm 以上摇臂钻床等)1 台; (3)超声波探伤仪、漆膜测厚仪(干湿膜)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。
三级资质标准
21.3.1 企业资产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。
21.3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,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;结构、机械、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 6 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、油漆工、起重信 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承包工程范围
21.4.1 一级资质
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:
(1)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上; (2)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上; 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50 米以上; (4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4000 吨以上; (5)单体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。
21.4.2 二级资质
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:
(1)钢结构高度 100 米以下; (2)钢结构单跨跨度 36 米以下; 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5 米以下; (4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6000 吨以下; (5)单体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以下。
21.4.3 三级资质
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:
(1)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下; (2)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下; 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33 米以下; (4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3000 吨以下; (5)单体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下。
注: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 、柱 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,并工厂制作、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。